太久都没写生活记录了,是今天打扫房间的时候发现的,上面已经落了一层厚厚的灰,我将它擦拭干净,翻了翻:那时,我还是个毛头小子,还爱着一个人;距现在,已经过去九年了——我,三十二岁了。
和每年都一样,我会在生日那天,为自己买一包抹茶糖,还有一包红茶——虽然现在我已经不喝红茶了。
“咪呜,”今年也是这样,采购之后,我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闲逛。当我走到转角的时候,我听见了一声猫叫——那叫声很熟悉,软软的,甜甜的。我走过去,看见一只圆圆的脑袋露出来,墨蓝色的眼睛一眨一眨的——好像它。
但不会是它,猫的寿命没那么长。即使我知道,不过还是忍不住蹲下身摸摸它,说不定是它的孩子呢:小家伙很乖,我从兜里拿出一个面包圈——我每天都会带一个,过期了就扔掉,再换一个新的。
它很喜欢吃,不一会就吃完了。我想抱抱它时,听到了一声,“喂”,它就转身离开了。
我跟着它走了过去,说不定会有什么好事发生呢。
“你去哪了啊?”那个男孩又叫了一声,小猫跑了过去,叫了几声。那男孩转过身,我愣了一下:眼睛也是墨蓝色的,乌黑的头发很顺滑,轻轻地搭在耳边。
好像他。
【多年后的某一天,你在街上遇到我,你会是什么样的神情?】
【是惊恐地离开,还是跑过去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?】
我想到这,跑过去,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。
许久,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,“你好,我认识你吗?”我在听到这句话后松开了。
“今天,是我生日。”我想起和他第一次见面时的话。
“哦,生日快乐。”他那时也是这么说的。
“你的猫?”我指了指那个活蹦乱跳的小家伙,“叫什么名字?”
“‘喂'”他回了一个字。
“啊?没有名字啊?”我开玩笑似的笑了笑,“那你呢?”
“和它一样。”他漫不经心地回答着。
“那你住哪啊?”我好久都没这么关心一个人了。
“哎呀大叔,你好烦啊。”他剜了我一眼——那神情,简直一模一样。
后来,他带我去了他生活的孤儿院:他今年八岁了,脊柱上少了一节骨头,但是不耽误正常生活,院里的人曾经为他取过名字,但是他都拒绝了。
“名字什么的,有那么重要么?”他不屑的挑起一缕头发在耳边绕着。
“那…我取个名字,可以吗?”我看看收养申请书,“是在这里签字?”
“是的。”工作人员点点头。
“那要看你起得好不好听了。”他走到我身边,看见我在纸上认认真真的写下他的名字:利威尔。
“还不错,这名字我留下了。”他拿起自己的行李,“走吧。”
“好,回家。”我拉起他的手,准备回去。
“我要叫你爸爸吗?”回到家,他熟练的整理着自己的行李。
“不用。”我准备做饭。
“那我叫你什么啊?”他凑过来,我递给他一块抹茶糖。“叫我艾伦就行了。”
“诶,这是什么?”他注意到了我脖子上的两块雨花石——这是后来我才知道的名字,还挺好听的。
“石头。”我摘下来,他将绿色的拿起来,但是我还是把蓝色的挂在了他的脖子上,“要记住,为自己而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