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杀人犯X盲女

甜宠集合

巷口的路灯坏了整一周,黑黢黢的灯杆戳在积雨里,锈迹被雨水泡得发暗,成了沈景回出租屋的固定标记。

  他总在深夜两点左右回来,不为别的,毕竟刚杀完人,也是需要一些时间去处理沾血的外套,和作案工具。

  从外面回来而粘上的雨水,正顺着黑色雨衣的下摆往下滴着雨水,鞋尖也沾着不知来自哪里的泥。

  每走一步,楼道里的声控灯就亮一盏,他很享受这种过程。

  但在他停在三楼转角时,昏暗的灯光却在慢慢暗下去,缓慢的步伐也停了下来,三楼的窗户缝里,那里总漏着点暖黄的光,也会漏出断断续续的钢琴声。

  仔细听,外面滴答作响的雨水声,混着那美妙的钢琴声,仅在此刻,产生了奇妙的违和感。

  是《致爱丽丝》。

  而这时,她总是在同一个小节卡壳,像被雨打湿的棉线,刚攒够力气拽紧,又软塌塌地断了。

  那是住在这儿的盲女陶悦在练琴。

  沈景靠在冰冷的墙面上听半分钟,他总是能想象出陶悦坐在钢琴前的样子:

  她该是微微蹙着眉,指尖在琴键上摸索,另一只手会下意识攥着裙摆,盲杖斜靠在钢琴腿边,沾着点白天出门带的风露或不知在哪儿弄的花香。

  花香很好闻。

  说不出话来的好闻。

  记得他第一次和她说话时,也是个下雨天,只不过是在路灯坏的第三天。

  那天他刚把沾了血色痕迹的外套塞进杂物间的旧木箱,雨衣下摆的水在台阶上积成小洼。

  身后突然传来“哗啦”一声,那时的他很是警惕,听到声响条件反射般的回头,却发现是一位戴着墨镜的女生,那女生就是陶悦。

  那时的陶悦抱着的白菊撒了一地,米白色花瓣沾了灰,盲杖骨碌碌滚到他脚边。

  “抱歉……能麻烦您帮我捡一下吗?”

  她声音很轻,带着点无措的颤音,耳朵微微动着,像在捕捉他的位置。

  沈景弯腰时,雨丝飘进衣领,凉得他指尖发僵。

  他闻到她身上的味道,不是香水,是社区医院的消毒水混着晒干的皂角香——后来他才知道,她每天下午会去医院帮护工整理药品,那味道是沾在袖口上的。

  (注:陶悦的工作是:每天下午根据护工提前告知的“存放区域编号”(如“左数第三层、红色触觉标记盒”),将患者取药后剩下的密封盒放回原位。

  再用手触摸盒身的盲文标签,核对数量(比如“王爷爷的药盒今天该剩3盒,摸完确认没少”),最后把空盒整理好交给护工——全程不涉及识别药品成分、规格,只靠触觉和提前记熟的区域位置完成。

  在现实世界中,这种事是有可能的哦!)

  他把盲杖递过去,指腹不小心碰到她的指尖,温温的,像刚晒过太阳的棉花。

  又蹲下来捡菊花,花瓣上的泥蹭在掌心,他下意识用雨衣袖口擦了擦,确认每一片都干净了,才轻轻放进她怀里。

  “谢谢。”陶悦把花抱得紧了些,头微微偏向他的方向,“您的手好冷,是刚从外面回来吗?这雨总不停,巷口第三级台阶有个坑,您走的时候要当心哦。”

  沈景没说话,喉结动了动,只听见她又说:

  “我今天练《致爱丽丝》,卡壳的地方好像找到感觉了,下次您经过时,我弹给您听好不好?”

  他还是没应,转身往三楼以上的楼梯上走。

  不久身后的钢琴声很快响起来,这次如她说的那般没再断,流畅的旋律裹着雨意,轻轻绕着他的脚步,像在送他到门口。

  从那以后,沈景的作息好像悄悄变了。

  他不再把沾味的外套塞进杂物间,而是先绕到巷尾的公共洗衣房,用消毒水反复搓洗袖口和衣角,直到闻不到任何异味,才敢上楼。

  有时他会提前回来,在楼下的便利店买袋热牛奶,趁陶悦去厨房倒水的间隙,轻轻放在她门口。

  牛奶袋上的水珠会在地面留个小印,他总要用鞋底蹭掉,才敢离开。

  陶悦好像也摸清了他的习惯。

  他的脚步声比别人重些,尤其是在雨天,鞋底踩过水的声音很明显。

  每次他走到二楼,三楼的琴声就会轻一点,门缝里的暖光会亮得更柔。

  有次他感冒了,咳嗽声没忍住,第二天门口就多了袋感冒药,药盒上用盲文写着“饭后吃,一次一粒”。

  他捏着药盒,指尖反复蹭过盲文凸起的纹路,心里像被温水泡过,软得发疼。

  他开始帮她做些小事。

  他从不说自己是谁,做过什么,只在她钢琴的E弦断了时,他趁她去社区医院的功夫,从五金店买了新弦,蹲在钢琴前换。

  指尖被琴弦勒出红印,他也没出声,只把断弦带走,扔进远处的垃圾桶;她想买的白菊总被早市的人抢光,他就清晨五点绕路去城郊的花市。

  挑带着露水的花苞,放在她门口,花瓣上别张纸条,只写“干净的”三个字,字迹潦草得像在藏什么。

  陶悦会把那些白菊插进窗边的玻璃瓶里,每次沈景经过,都能闻到淡淡的花香。

  有次他停在门口,听见她对着花瓶轻声说:“今天的花比昨天开得大,他是不是起得更早了?”

  声音很轻,却像根细针,轻轻扎在他心上。

  他靠在墙上,听着屋里翻盲文乐谱的沙沙声,第一次希望时间能慢些。

  慢到他能忘了自己是谁,忘了藏在雨衣下的过去。

  警察找上门的那天,雨下得比往常都大,敲在窗户上噼啪响,像要把整个巷子掀翻。

  沈景攥着门把的手冰凉,指节泛白,听见楼下传来陶悦的声音,带着点着急的颤音:“你们说的人,是不是手很凉,会帮我捡菊花,还会帮我换琴弦的先生?”

  警察没说话,只听见她又说:

  “他人很好的,上次我摸黑倒水打翻了杯子,是他悄悄帮我拖干净的;我找不到盲文版的《月光》,也是他放在我门口的……他、他不会做坏事的,你们是不是认错人了?”

  没在继续听得沈景轻轻带上门,最后看了眼三楼的窗户。

  暖黄的灯还亮着,只是钢琴声没再响起,只有雨声在耳边绕。

  他走进雨里时,好像还能闻到白菊的香,想起她那天说“弹给您听”时,耳朵微微泛红的样子,心里像被雨水泡过,又酸又软;想起前几天夜里,他路过她门口,听见她弹《致爱丽丝》。

  而那次没卡壳,旋律温柔得像裹了层糖,他站在黑暗里听完整首,直到声控灯暗下去,才敢抬脚走。

  雨越下越大,把他的脚印冲得干干净净。

  他不知道陶悦会不会等他回去听琴,也不知道门口的牛奶明天还会不会有人放。

  只知道巷口的路灯要是修好了,下次她出门,就不用再摸黑走那级有坑的台阶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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