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家的水晶灯永远只照亮客厅的一半——一半是长子丁禹的象牙白沙发,一半是丁程鑫蜷缩的角落。
“又在这发什么呆?”继母的声音像冰锥砸在瓷砖上,她把染膏盒摔在茶几上,酒红色的膏体在盒子里晃出粘稠的光,“跟你哥一起染这个,明天老爷子寿宴,别给丁家丢脸。”
丁程鑫指尖攥着沙发套的线头,没说话。他知道这不是什么“体面”——上周丁禹说“红发显白”,转头就跟朋友嘲笑“丁程鑫那脸,染成红灯笼都丑”。镜子里的少年眉骨锋利,眼尾微微上挑,只是常年低着头,发梢遮了半张脸,才让那些恶意的评价钻了空子。
染完头发那天,丁禹站在镜子前拨弄着酒红色发梢,转头瞥了眼丁程鑫:“啧,还是我撑得起来,你这头发跟沾了血似的,晦气。”
寿宴上,宾客围着丁禹夸“这发色衬得人更精神”,没人看一眼缩在角落的丁程鑫。他攥着杯子的手泛白,酒红色发梢垂在杯沿,像根扎在心里的刺。直到马嘉祺推门进来——黑色西装衬得他肩线利落,目光扫过人群,精准地落在丁程鑫身上。
“阿程。”马嘉祺递给他杯温水,声音压得很低,“跟我走吗?”
丁程鑫抬头时,眼里的红还没褪干净。他没问“去哪”,只是跟着马嘉祺的脚步,走出了那扇永远分着明暗的门。
马嘉祺的公寓是浅色调的,阳光能铺满整个客厅。丁程鑫站在玄关,穿着洗得发白的旧衬衫,酒红色头发乱糟糟地堆在额前,像只被雨淋湿的猫。
“先洗澡。”马嘉祺把新的浴袍递给他,布料是柔软的真丝,“我让人送了衣服过来。”
等丁程鑫擦着头发出来时,沙发上已经堆了半身高的袋子——真丝睡衣、刺绣衬衫、带暗纹的西装,连发胶和护发精油都摆得整整齐齐。马嘉祺坐在地毯上,拿着卷发棒比了比他的发梢:“这个颜色太闷,明天染浅一点?”
丁程鑫攥着浴袍的带子,指尖第一次碰到这么软的布料:“我……不会弄这些。”
“我教你。”马嘉祺的指尖擦过他的发梢,动作很轻,“先把头发吹蓬松,这里可以抓出点纹理,你头骨好看,露出来更显眼。”
接下来的日子像拆礼物——马嘉祺每天变着花样给丁程鑫搭配:今天是黑色缎面衬衫,解开两颗扣子露出锁骨;明天是带细闪的外套,衬得他酒红色头发泛着柔光;连指甲都被马嘉祺逼着涂了透明护甲油,说“你手好看,别总抠线头”。
镜子里的人渐渐变了模样:发梢被烫出自然的卷,眼尾的红痣露出来,衬衫领口的暗纹顺着肩线往下,连走路的姿势都舒展了——不再缩着肩膀,抬头时眼里的光能撞进人心里。
丁程鑫对着镜子拨弄头发时,马嘉祺从身后搂住他,下巴抵在他肩上:“我说什么来着?你是没被好好打扮过,不是不好看。”
丁家老爷子过寿的第二年,丁程鑫跟着马嘉祺回了趟丁家。
他穿了件黑色缎面衬衫,酒红色头发被抓出蓬松的纹理,耳骨上别了颗细钻耳钉,推门时正好撞上丁禹——对方还留着去年的酒红色头发,只是发梢枯得像稻草,衬衫领口沾着油渍。
“你怎么来了?”丁禹的语气带着敌意,扫了眼丁程鑫的衬衫,“穿这么骚,给谁看?”
马嘉祺往前站了半步,把丁程鑫护在身后,声音冷得像冰:“给眼睛没瞎的人看。”他指了指丁禹的头发,“同样的颜色,你染得像沾了泥,他染得像镶了钻——不是发色的问题,是人的问题。”
丁禹的脸瞬间涨红:“你算什么东西?敢管我们丁家的事!”
“我是他男朋友。”马嘉祺捏了捏丁程鑫的手,转头看向客厅里的人,“你们总说他不好看,是因为你们从来没好好看过他——他眉骨比你立体,眼尾比你精致,连手都比你好看,你们嫌弃的不是他的脸,是你们自己的偏心。”
客厅里的安静像潮水漫开。丁程鑫站在马嘉祺身边,第一次没缩着肩膀——他的衬衫是软的,头发是蓬松的,身边的人是护着他的,那些过去的恶意,终于变成了别人眼里的难堪。
离开丁家时,丁程鑫回头看了眼那扇分着明暗的门,突然笑了。马嘉祺牵住他的手,指尖碰着他耳骨上的耳钉:“下次不来了。”
“嗯。”丁程鑫晃了晃两人交握的手,酒红色发梢在阳光下泛着光,“有家了,不用来了。”
后来丁程鑫发朋友圈,照片里他靠在马嘉祺肩上,头发是浅了一度的酒红,衬衫领口的暗纹清晰,配文只有四个字:“被爱真好”。
评论区里,马嘉祺的回复排在最前面:“我的奇迹鑫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