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张泽禹,是那个被荣贞帝陷害勾结外敌,拱手相让三座城池,被满门抄斩的将军后代。
她是穆万川,是皇帝最喜欢的宸娇长公主。
一个宸字,一个娇字足见她的受宠程度。
那年杏花微雨,我被刺客堂的同事偷袭,恰巧被伪装成江湖侠女的长公主所救。
我本来是没有认出她的,可是她竟然拿御赐的玉佩换钱给我买药。
那玉佩是皇上在她出生后赐给她的,如此珍贵,她竟为了舍得。
难不成她对我一见钟情了?
可我跟她有仇啊。
在养伤期间,我和她看雪看星星看月亮,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,这让我对这个从小生活在皇宫的公主彻底改观,并且,我貌似对她产生了一丝丝不可能的情感。
反正,她喜欢的冰糖葫芦我会做了,她喜欢的孔明灯我会做了,她喜欢的话本我也会写了,而我喜欢的臭豆腐,她只会嫌弃。
哭唧唧,小宝委屈,但小宝觉得值得。
谁让这个可恶的臭女人会在我伤口发炎时给我上药,在我发烧时会整夜地守着我,会在我饿时冒着烧厨房的风险给我下一碗可以毒死人的面。
我有一种感觉,她绝对是被我吸引了,哎呀,这好像是双向奔赴呢。
……
说起之前的玉佩换钱,我也不知道她一个武功高强,生活在皇宫中的女孩子是怎样将钱包弄丢的,反正最后我送了她一个新的荷包,当做她救我的礼物。
补充一句,那枚玉佩我也偷偷赎回来塞进去了。
你们可别小看那个小小的白色荷包,那可是天蚕丝制作而成的,水火不沾,我可是花费了好大的功夫才从天山的苗疆一族偷出来的。
当时我还被苗疆一族的圣子余宇涵追杀,他拿他的毒蝎子扎了我好几下,痛死了,幸好当时我吃了师傅留给我的解毒丹,不然我就见不到她了。
说起来,要不是我那天洗澡时把天蚕丝脱了下来,也不会被那个缺德同事扔来一个火雷偷袭成功。
为了报这个仇,我在伤好的那天晚上就偷偷回了刺客堂,将我们的首领弄死,然后将刺客堂占为己有。
哼,他还以为我不知道,那个缺德同事是他派来的,想抢我们家族世代流传下来的武功,还不是被我给轻轻松松给制服了,顺便我还抢了一个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大公司,成了黑道一哥,我很开心。
不过,我还是有点不开心的,就是我回去找公主的时候,她已经回宫了,只给我留下一个下次再见的纸条。
哼,这个臭女人竟敢抛下我,还想下次再见,气死我了,还好我当时在她身边养伤时机警,给自己易了容,下次再见?
下次再见了她都不一定认得出我!
我失落的回到刺客堂,想着不能爱情事业两手抓,那我就先完成我的复仇事业。
吩咐之前的同事们一起向京都进发,埋藏在皇宫当中,等待我的命令。
可是…
三个月后,我现在的下属们告诉我,他们只能在皇宫附近停留,不是想在这,而是根本进不去,皇帝身边有能人!
我沉默了。
于是我打算亲自上阵,去会会这个灭我全家的凶手。
男扮女装,隐藏在他最亲近的长公主身边,最后给他致命一击,这是我想到的最对我有利的方法。
毕竟,既能暗杀皇帝,又能见到那个可恶的弃我而去的臭女人,我一点损失都没有!
没有!
我们两个绝对是双向奔赴!
我才不是小舔狗,汪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