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晚回来的那天,天朗气清,阳光正好。风里带着初春的暖意,拂过市局门口的梧桐树,落下细碎的光斑,像是撒了一地温柔的星子。
常征特意请了半天假,早早地就候在市局大门左侧的香樟树下。
他翻来覆去熨烫了三遍白衬衫,领口挺括得没有一丝褶皱,平日里总是随意打理的头发,今天也梳得整整齐齐,额前的碎发都温顺地贴在额角。
左手提着的保温袋里,是他凌晨五点就去排队买的草莓蛋糕——沈晚最爱的那家老店,每天限量供应,他怕去晚了就没了,站在寒风里等了足足一个小时,手心都被保温袋的提手勒出了浅浅的红痕。
远远地,一辆出租车缓缓驶来,停在市局门口的斑马线旁。车门打开,一个熟悉的身影弯腰走了下来。沈晚穿着一件米色的风衣,腰间系着简单的同色系腰带,勾勒出纤细的身形。
头发比离开时长长了些,挽成一个低低的发髻,几缕碎发垂在脸颊两侧,衬得她眉眼愈发柔和。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意,眼底是藏不住的轻快,像是被这明媚的阳光染透了一般。
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。周围的车水马龙、人声喧嚣都成了模糊的背景,常征的眼里只剩下那个一步步向他走近的身影。
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,然后便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,越跳越快,几乎要冲破胸膛。他下意识地挺直了背脊,手指紧张地攥了攥保温袋的提手,指节都微微泛白。
直到沈晚站在他面前,距离不过一米,那熟悉的、带着淡淡栀子花香的气息扑面而来,她笑着开口,声音清脆如铃:“常队,好久不见。”
常征才猛地回过神,像是怕惊扰了什么似的,小心翼翼地把保温袋递过去,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和沙哑:“欢迎回来。蛋糕还是热的,你以前总说刚出炉的最好吃。”
沈晚接过保温袋,指尖触到温热的袋身,鼻尖瞬间萦绕开浓郁的草莓甜香,那是刻在记忆里的味道。
她低头看了看保温袋上印着的老店logo,又抬眼看向常征略显局促的样子——他耳根微红,眼神有些躲闪,却又忍不住频频落在她脸上,像个手足无措的少年。
沈晚忍不住笑了,眼角弯起好看的弧度:“常队,你好像有点不一样了。以前你总绷着一张脸,严肃得很,现在倒像是……多了点烟火气。”
常征摸了摸鼻子,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:“有吗?可能是这阵子没那么忙,心思也松快些。”
两人沿着街边慢慢走着,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,落在肩上、发梢,暖洋洋的,驱散了残留的凉意。
他们聊着分开后的日子,沈晚说在外地培训时,每天都要学习到深夜,偶尔累得撑不住,就会想起常队当初教她分析现场痕迹的样子,一下子就有了劲头;常征则说局里的案子一桩接一桩,只是少了个能精准还原尸检细节、帮他拨开迷雾的人,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,他还特意提起上次那个棘手的焚尸案,若不是沈晚在电话里远程指导,他们恐怕还要走不少弯路。
聊着聊着,就走到了那家熟悉的面馆。店面不大,招牌还是老样子,红底白字,边缘有些磨损,却透着让人安心的烟火气。
沈晚停下脚步,看着门口挂着的“老杨牛肉面”的招牌,眼底满是怀念,声音轻轻的:“好久没吃了,以前加班到深夜,你总带我来这儿吃一碗热乎的牛肉面。”
“进去吧。”常征推开虚掩的店门,一股浓郁的牛肉香气扑面而来,“我昨天就跟杨老板说了,你今天回来,他特意留了你爱吃的牛腱子肉。”
面馆的杨老板果然还记得他们,一看到沈晚就笑着迎了上来:“小沈法医,可算回来了!常队天天念叨你呢!”说着就麻利地端上两碗牛肉面,碗里的面条筋道爽滑,上面铺着厚厚的一层牛腱子肉,还卧着一个溏心蛋,汤汁翻滚着,热气氤氲。
两人对面而坐,拿起筷子,不约而同地夹起一块牛肉,相视一笑。熟悉的味道在舌尖蔓延,仿佛回到了那些并肩作战的深夜,一碗热面,就能驱散所有的疲惫和寒冷。
吃完饭,常征带沈晚去了法医中心。傍晚的阳光斜斜地照进来,解剖室的灯还亮着,桌上的仪器摆放得整整齐齐,消毒水的味道里,还夹杂着一丝淡淡的福尔马林气息,熟悉得让沈晚心头一暖。
她走到解剖台旁,轻轻抚摸着冰冷的台面,想起无数个在这里度过的日夜,那些冰冷的尸体、复杂的痕迹,还有常征默默站在门外,等她结束工作的身影。
“我还记得,第一次在这里加班,你给我送盒饭和牛奶。”沈晚的声音轻轻的,带着浓浓的怀念,“那天我忙到凌晨三点,趴在桌上睡着了,醒来就看到你放在旁边的热盒饭,还有温着的牛奶,你说怕我空腹工作伤胃。”
“我也记得,”常征站在她身后,目光温柔地落在她的背影上,声音低沉而缱绻,“你当时趴在桌上睡着了,眉头微微蹙着,像只受了委屈的小猫,我看了半天,都舍不得叫醒你。”
沈晚的脸颊微微泛红,像是被这温柔的话语烫到了一般。
她缓缓转过身,迎上常征的目光,那双平日里总是带着坚毅的眼睛,此刻盛满了她从未见过的温柔和深情。沈晚深吸一口气,眼神变得格外认真,像是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:“常队,其实……我有话想对你说。”
常征的心跳瞬间加速,像是要跳出嗓子眼。他看着她泛红的脸颊,看着她眼底的紧张和期待,心里那些压抑了许久的犹豫和胆怯,在这一刻烟消云散。
他上前一步,距离拉近,能清晰地闻到她发间的栀子花香,能看到她长长的睫毛轻轻颤动。
“我也是。”他轻声说,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,却无比坚定。
沈晚愣住了,随即眼底涌上浓浓的笑意,像是瞬间被点亮的星光。她抬起头,看着常征的眼睛,一字一句地说:“常队,我喜欢你。从那个深夜你给我送盒饭开始,我就喜欢你了。喜欢你的认真,喜欢你的温柔,喜欢你在我遇到困难时,永远站在我身边支持我、保护我。”
常征的心脏像是被暖流填满,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情感。他上前一步,轻轻握住她的手,掌心的温热瞬间传递过去,驱散了所有的不安。
沈晚的手很软,微微有些发凉,他下意识地握紧了些,声音温柔得能掐出水来:“沈晚,我也喜欢你。从很久很久以前,从你第一次穿着白大褂,眼神坚定地告诉我‘常队,尸体会说话’开始,我就喜欢你了。我怕耽误你的前途,怕你觉得我太严肃、不懂浪漫,所以一直不敢说。”
阳光透过窗户,落在两人紧握的手上,镀上一层金色的光晕,温暖而耀眼。
沈晚看着常征温柔的眉眼,看着他眼底毫不掩饰的爱意,眼泪忽然掉了下来,这一次,不是委屈,不是思念,而是满满的喜悦和心安。
“我还以为,你永远都不会说。”沈晚哽咽着说,声音里带着哭腔,却笑得无比灿烂。
“是我太胆小了。”常征伸出另一只手,轻轻帮她擦去脸颊的泪水,指尖的触感温柔得不像话,“以后,再也不会了。
沈晚,往后余生,我想和你一起并肩作战,也想和你一起看遍人间烟火。”
沈晚用力点头,泪水掉得更凶,却紧紧回握住他的手,像是握住了余生所有的温暖和希望。
两人相拥在阳光里,过往的那些并肩作战的日夜,那些隔着千山万水的思念,那些小心翼翼的试探和等待,都成了此刻最珍贵的铺垫。
窗外的阳光依旧明媚,风拂过树叶,沙沙作响,像是在为这迟来的告白,送上最温柔的祝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