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到花咏的电话后,高途来不及向高晴解释,留了一张字条就打车去了江沪。
高途赶到医院时,医生正在给沈文琅输血,沈文琅的额头,嘴角,手腕,脖子,脚踝……全是触目惊心的伤口,因为失血过多被花咏紧急送到了医院。
只看了一眼,高途的心就痛的无以复加。昨天还好好的,怎么仅仅过了一晚,沈文琅就伤成了这样。
高途“花秘书,沈总…他怎么…伤成了这样?”(声音带着颤音)(眼眶里蓄满了泪水)
花咏“高秘书,你听过寻偶症吗?文琅的易感期提前了,又犯了寻偶症,他见不到你,就只能伤害折腾自己。”
高途偶然听过,寻偶症发作期间只要见不到意定伴侣,就会变得暴怒,失控,甚至是自残。
高途“可是…沈总以前从没犯过寻偶症?”
花咏(笑的格外温柔)“高秘书,文琅这个人在情感方面开窍晚,这段时间为了追回高秘书,他可是下了不少功夫,又是报班学习恋爱技巧,又是打电话向我请教,结果还是没留住你。”
高途整个人僵在原地,他想起沈文琅让他留在江沪,不要离开时的哀求,他想起沈文琅那个依依不舍的拥抱。
可眼下,看着沈文琅把自己弄的遍体鳞伤,高途感觉自己的心被人硬生生剜了一个大口子,血流不止。
当沈文琅报班学习怎么追人,开口表白,霸道又笨拙的亲吻高途,挽留高途时,那个骄傲的沈文琅选择了为爱低头,为爱改变,为爱勇敢的迈出一步。
高途感觉眼前模糊一片,眼泪大颗大颗的砸下来。
花咏(安慰道)“高秘书,你也很喜欢文琅对吧!文琅因为家庭的影响,没人教他怎么去爱一个人,他在这方面真是蠢笨如猪。现在好不容易开窍了,还望高秘书不要嫌弃他。”
高途(抹了一把眼泪,哽咽道)“沈总,他很好!是我自己配不上。”
花咏(一脸认真)“高秘书不必自惭形秽,能够打败众多应聘者留在文琅身边,这样的能力可不是人人都有。对了,文琅他应该很早就喜欢你了,只是嘴硬不愿承认。”
高途(明显顿了一下)“谢谢花秘书告诉我这些。”
花咏(笑的格外甜)“我还要回去照顾盛先生。高秘书,到时和文琅大婚记得请我喝喜酒!”
高途轻轻握住沈文琅的手,一点力气都不敢使,生怕弄疼他。
高途(换药时,忍不住提醒护)“麻烦轻一点,轻一点。”
高途拿着热毛巾想帮沈文琅擦脸,忽然看见他的睫毛颤了颤。高途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,手里的毛巾差点掉在地上。
沈文琅“痛……”(声音很轻,带着刚醒的沙哑)
高途(俯下身,柔声说)“沈总,我知道很痛,护士刚刚涂了药,很快就好了。
沈文琅睁开眼,视线还有点模糊,看清是高途后,眼神里闪过一丝慌乱。他下意识地想抬手,却牵扯到了手腕的伤口,疼得闷哼了一声。
高途(上前按住他的手)“沈总,别乱动,乖一点!”
这句“乖一点”听的沈文琅心里软绵绵的,他听话的一动不动的看着高途泛红的眼眶。
沈文琅“高途,我这些伤口是不是吓到你了?”
高途愣了一下,随即心里泛起一阵酸涩。沈文琅这个傻子,自己都受伤了,第一反应居然是怕吓到他。
高途(声音有点哑)“沈总,为什么?”
沈文琅(一愣)“什么?”
高途“为什么喜欢我?我这么平庸又笨拙。”(问出了心中的疑问)
沈文琅(突然有点生气)“高途,你是在质疑我的眼光吗?能给我沈文琅当秘书的人,你以为人人都能胜任吗?能让我沈文琅喜欢的人,又怎么会平庸?”
高途(脸色发红发热问)“沈总,你不是讨厌Omega吗?”
沈文琅(轻咳了一声)“我讨厌Omega是因为父亲的缘故。不管你是Beta,还是Omega,只要那个人是你,我就喜欢到发疯。”
高途“沈总,”(声音带着哽咽,却很清晰)“我也喜欢你,从第一次见到你就喜欢了。”
沈文琅“你的意思是,你喜欢了我十年?”
高途“嗯。”(乖巧的点了点头)
沈文琅猛地愣住了,他抬起头,看着高途的眼睛。高途的眼里满是泪水,却带着笑意。
沈文琅“高途,你低头。”(温柔的说)
高途俯下身,沈文琅一把按住高途的脖颈压下来,四片唇瓣紧紧贴在一起,温热,柔软,混合着高途的眼泪,那是幸福的泪。
不重要的人护士:(见怪不怪,善良的提醒道)“沈先生手腕的的伤口又渗出血了,克制一些有助于伤口恢复。”
高途心里一紧,慌忙查看沈文琅手腕的伤口,眼里带着急切的不安。
沈文琅“高途,不用担心。”(宽慰他)
护士给沈文琅的手腕换了药,换了新的纱布,然后又提醒了一句,“克制有助于伤口恢复。”
护士走后,沈文琅的手又开始不安分起来,他想把高途抱在怀里,一直抱着,生怕他下一秒又逃跑了。
高途“沈文琅,你再这么不听话,我就不理你了。”
沈文琅瞬间乖乖躺着,一动也不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