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性子倔,爱较真,遇见她之后,才知道什么叫温柔乡。
初见她时,我被她的样子惊艳到说不出话。绯色旗袍,腰细得一握,眼尾上挑,媚得入骨。她递来的凉茶清甜,驱散了夏末的燥热,也驱散了我们的狼狈。
后来常去她的铺子,我总爱跟她犟嘴,说她抽烟不好,说她穿旗袍太招摇。每次她都会笑着瞪我,伸手捏我的脸颊,力道不重,却带着几分亲昵。她知道我性子急,每次我跟队员们闹别扭,她都会耐心地劝我,告诉我要冷静。
她爱穿旗袍,各色的旗袍穿在她身上,都像量身定做。我总忍不住偷偷看她,被她发现了,就会红着脸转过头,假装看博古架上的旧物。
我记得那年冬天,金正南带人找上门,我第一个冲上去,想揍那个混蛋。她拉住我,摇了摇头,眼神里的倔强让我瞬间冷静下来。后来我们把那群人赶跑,她看着我,笑着说“子韬长大了”,我听着,心里比吃了糖还甜。
她是我们十二个人的定心丸,在我们最冲动的时候,她总能让我们冷静下来。她的温柔,她的通透,都刻在我心底。人间色典当行,因她而温暖,因她而圆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