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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章

心动的offer2

我看到王钊律师微微点了点头,梁律师在笔记本上记录着什么,史律师表情平静,而郭律师……他的目光从瞿泽林身上移开,落向了对面的王骁,等待着“支持解除方”的立论反击。

坐在我对面的王骁站了起来。他显然调整了呼吸,力图让自己看起来镇定自若。“各位带教律师,对方辩友。我方认为,公司解除与石茜的劳动合同…………”

王骁的陈述比瞿泽林更有气势一些,但他似乎过于急切地想夯实“损失”这一点,反而在某些逻辑衔接上略显生硬,并且对“损失”的直接因果关系论证,更多地依赖于主观推断,缺乏扎实的、可反驳的细节支撑——这,就是朱一暄等待的突破口。

我看到朱一暄的眼睛更亮了。

她快速在面前的便签纸上记下几个关键词:“损失?证据?”“因果关系主观臆断?”“应酬职责的合理边界?”

王骁陈述完毕,坐下。几乎就在他臀部接触椅面的同时,郭律师平静的声音响起:“下面,请反方二辩进行驳论,时间两分钟。”

朱一暄“唰”地一下站了起来,动作干脆利落。她没有看任何稿子,目光如炬,直视对面。

“感谢对方一辩的陈述。但很遗憾,我方认为,对方刚才的立论建立在三个脆弱的沙堆之上。”

她的声音清脆而富有穿透力,语速快但吐字清晰,一下子抓住了全场的注意力。

“第一,关于所谓‘重大损失’。”朱一暄伸出食指,“对方反复强调石茜的行为导致客户不满、业务损失。请问,证据何在?……”

她将“身体不适”与“孕期”建立了一种虽不直接、但极具说服力的情感和逻辑关联,直指公司方处理方式的冰冷与不当。

“综上所述,”朱一暄稍微放缓语速,但语气更加坚定,“对方立论所依赖的损失无实据,违纪认定不合理,程序动机存疑点。基于如此脆弱的基础,主张解除合法,显然无法成立。我方坚持认为,公司的解除行为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,构成违法解除。完毕。”

她干净利落地坐下,胸膛微微起伏,但眼神明亮,充满战意。

这一轮驳论,精准、有力、层次分明。不仅有效打击了对方立论的要点,还顺势巩固和延伸了我方的立场。

压力,现在完全来到了王骁他们一方。他们的二辩需要立即对朱一暄的犀利攻击做出有效回应,否则开局就将陷入被动。

“反方二辩,请发言。”郭律师的声音平稳地响起,仿佛只是按部就班地推动流程,不带任何催促,却无形中增添了倒计时的压力。

李晋晔深吸一口气,站了起来。“感谢对方二辩的‘精彩’驳论。”他开口,声音比平时在讨论时略显低沉,但努力保持着清晰,“但遗憾的是,对方辩友的质疑,更多是基于臆测和情感偏向,而非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。”

他首先试图定性,将朱一暄的驳论定义为“不客观”。

“第一,关于证据问题。”李晋晔看向朱一暄,语速加快,“对方要求我方提供客户终止合作的书面函件或具体亏损数字,这是混淆了仲裁举证责任与本案基本事实的逻辑…………”

“因此,”李晋晔总结道,试图找回一些气势,“我方坚持认为,石茜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,并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。公司依规解除,合法合理。对方试图用情感渲染和模糊质疑来动摇这一基本事实,是无法得逞的。完毕。”

他坐下,额角似乎有细微的汗意。他的回应不能说不好,抓住了几个点进行防御和反击,逻辑上也基本自洽。但比起朱一暄的攻势凌厉、直击要害,他的反驳显得更像是在筑堤防守,缺乏一击扭转局面的犀利感。

郭律师按照流程宣布:“下面进入自由辩论环节。双方队员可交替发言,每次发言不超过90秒。由反对解除方开始。”

自由辩论!这才是真正考验临场反应、逻辑敏捷度和团队配合的环节。硝烟味瞬间浓烈了十倍。

我作为队长和机动角色,大脑飞速运转。按照我们之前的战术安排,自由辩论前半段主要由我和朱一暄主攻,詹秋怡伺机深化,瞿泽林和刘煜成负责查漏补缺和记录。

我看了一眼朱一暄,她对我微微点头,眼神示意:可以按计划,先从“损失”证据链这个最薄弱的环节撕开缺口。

我先站了起来,语气平静但带着不容置疑的追问力量:“请教对方辩友几个具体问题。

第一,刚才贵方一辩和二辩都提到‘重大损失’,但始终未能提供任何具体证据。请问,除了主管李某的事后说辞,公司是否有任何客观证据,证明7月1日之后,该大客户明确因此事减少了订单、取消了合作,或给出了负面评价?

第二,销售业绩下滑是商业常态,贵方如何将此次下滑,精准地、排他性地归因于石茜当晚的离席,而非市场波动、公司策略或其他员工因素?请正面回答,不要再用‘管理判断’、‘商业常识’这样的模糊概念来回避。”

我的问题非常具体,直接要求对方将模糊的“损失”具体化、证据化,并且质疑其归因的排他性。

王骁那一边迅速交换眼神。

赵南希站起来,她神色冷静,试图从另一个角度化解:“对方辩友纠缠于损失的具体数额,是陷入了误区。法律上认定‘重大损害’,并不总是要求精确到元的财务数据。石茜作为销售经理,在关键商务场合,无视客户和主管,擅自离席,这种行为本身已经严重破坏了公司的商业形象和客户信任。这种对信任和合作基础的破坏,本身就是一种难以量化但切实存在的‘重大损害’。公司基于此做出解除决定,完全正当。”

她试图将“损失”从“财务损失”转向“信任损害”、“形象损害”等更软性、但同样具有说服力的层面。

朱一暄几乎在赵南希坐下的同时站起,语速飞快,“只要公司‘认为’员工行为破坏了‘信任’和‘形象’,哪怕没有任何具体后果,也可以随意冠以‘重大损害’之名解除合同?这是否赋予了用人单位过于宽泛乃至危险的单方解释权?这是否意味着,员工在类似场合,即使身体不适,也必须强撑到客户和主管满意为止,否则就可能面临‘破坏信任’的指控而被解雇?这是否将劳动者置于一个毫无保障的恐惧之中?”

王骁显然坐不住了,他立刻起身。

“对方辩友这是在偷换概念!”他的声音比之前高了一些,带着反驳的急切,“我们从未说过‘随意解释’。石茜的行为发生在明确的工作要求和客户关系情境下,其不当性是显而易见的。公司解除合同,是基于具体违纪事实和公司规章制度,并非主观臆断。至于员工权益,法律当然保护,但保护的不是员工无视工作职责、破坏公司正当商业利益的‘任性’行为!”

他的反驳带着情绪,试图将石茜的行为定性为“任性”和“破坏”,以强化其违纪的严重性。

双方你来我往,语速越来越快,问题越来越尖锐。

詹秋怡也适时加入了战团,她站起来,声音不大,但逻辑极其清晰:“对方辩友始终回避一个核心问题:石茜‘身体不适’提前离席,这一行为的‘不当性’边界在哪里?如果她当时突发急病,昏倒在地,离席是否还构成‘违纪’?显然不会。那么,‘身体不适’到何种程度可以离席?这个判断权,是完全掌握在强势的用人单位手中,还是应该考虑劳动者的主观感受和基本健康权?本案中,石茜已履行事前告知义务,且在离席时明确表达了身体原因。公司方不分青红皂白,直接以解雇威胁并最终解除,这是否恰恰说明,公司在行使管理权时,缺乏对劳动者基本人情的考量和必要的程序缓冲?”

她的问题让王骁那边出现了短暂的沉默,几个人快速低头商量。

丁辉之前发言不多,此刻站起来,语气沉稳,带着实务经验者的角度:“从企业管理实务角度看,类似石茜这样的关键岗位员工,在重要商务场合的处理方式,确实会对团队士气和客户观感产生直接影响。公司解除合同,也是基于维护团队纪律和商业规则的考虑。法律保护劳动者,但也需尊重企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。两者需要平衡。”

刘煜成这时也找到了发言机会,他站起来,带着他特有的那种“死磕”劲头:“丁辉同学提到了‘平衡’。那我们就来谈谈平衡。平衡的前提是双方权利义务对等。石茜履行了告知义务,表达了离席原因。公司方呢?除了威胁解雇和事后解除,可曾有过任何试图了解员工身体状况、协商替代方案、或者进行正式调查听取申辩的程序?这种单方面的、粗暴的处理方式,本身就是失衡的!用人单位的自主权,绝不是不受约束的‘生杀予夺’大权!”

刘煜成的反驳很有力,紧扣“程序缺失”这个我方的重要论点,并且用“平衡”反将了丁辉一军。

自由辩论进入了白热化阶段。双方围绕“损失”的性质与证据、“违纪”的认定标准与合理性、“管理权”与“健康权”的边界,展开了密集的交锋。发言次数快速消耗,每个人都绞尽脑汁,寻找对方的逻辑漏洞,巩固己方阵地。

我看到王颖飞在对面咳嗽了几声,脸色依旧不好,但在队友的鼓励下,她也勉强站起来发言了一次,虽然声音沙哑,论点也被朱一暄迅速抓住漏洞反驳,但她的坚持依然赢得了带教律师们一丝额外的关注。

当郭律师最后宣布“自由辩论时间到”时,双方队员都不由自主地松了一口气,同时又有些意犹未尽。刚才的激战消耗了大量精力,但也充分展现了每个人的特点和团队的配合。

接下来,将进入最后的总结陈词环节。这是巩固战果、弥补漏洞、升华观点的最后机会。

“首先,请反对解除方四辩做总结陈词。”郭律师的声音打破了寂静,“时间五分钟。”

刘煜成站起身。他站得笔直,清了清有些干哑的嗓子,目光先沉稳地扫过四位带教律师,然后落在反方席位,最后环视全场,开口时,声音比平时多了几分郑重和力量:

“各位带教律师,对方辩友。经过刚才的立论、驳论与自由辩论,本案的争议焦点已无比清晰。我方,即石茜一方,始终坚持:公司的解除行为,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,构成违法解除。”

“对方辩友在整个辩论过程中,始终试图用一个模糊的‘重大损失’和‘严重违纪’的标签,来掩盖其解除行为的草率与不公。”刘煜成的语速适中,带着总结性的力度,“但正如我方一辩、二辩、三辩以及自由辩论中反复指出的那样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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