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卖肉包子叻,馅儿大皮薄的肉包子!”
“买糖葫芦叻,又酸又甜的糖葫芦还不腻的糖葫芦!”
“卖馄饨叻,热乎又个儿大的大馄饨!”
大街上,除了来来往往的人们垒成的人山人海,就是各种食物的香气和小贩的叫卖声。
此时,左手拿着一个烧饼,右手拿着一串糖葫芦的明筝,正站在一家馄饨摊子前,随着锅里散发出来的香味,小鼻子一下一下的翕动着。
而那双如黑曜石般明亮纯粹的猫瞳,却是滴溜溜的在各个摊位上转动……
十二年的隐世生活,已经让明筝把刚来到这个世界时,和叶殊一起游历的那几个月的所见所闻忘了个七七八八。
因此,当再次踏入这万丈红尘中时,她才看什么都觉得新鲜,只觉眼前一片色彩纷呈,直看得人眼花缭乱。
忽然,明筝的目光越过一众‘活色生香’的吃食,定格在一间名叫【珍宝阁】,专注于售卖女子首饰和服饰的三层阁楼式的豪华商铺。
果然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,女性对美衣华服、珠宝首饰的疯狂迷恋都是亘古不变的。
明筝虽然中毒不深,可是新颖漂亮的衣服,闪闪发亮的珠宝她还是喜爱的。
毕竟爱美之心,人皆有之嘛。
可是,正在明筝对着【珍宝阁】的方向,一只脚已经不由自主的迈出了一步时——
忽然,只见一个浑身脏兮兮的小乞丐,从一旁的人潮人海中窜了出来,直直扑向她!
经过传说中的逍遥子,十年如一日的悉心教导,明筝的武功之高,毫不夸张的说,已经算是这个世界的第二高手了。
当然,第一除外。
因为那个位置永远是叶殊的。
明筝想,她这辈子大概是没机会在任何方面上超过他了。
那人之鬼才,简直不似凡间人!
咳咳……回到正题。
所以总的来说,明筝的武功还是非常非常……非常高的。
因此躲过一个不仅手无缚鸡之力还异常羸弱的小乞丐,对她来说,那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。
可是结局却是——
她被那个小乞丐跑了个严严实实。
嗯……不是明筝她不想躲,而是在看到那个小乞丐跑向她的瞬间——
明筝的脑海中就像是解开了什么封印似的,忽然闪过一些陌生又熟悉的画面。
然后,她整个人就完全不受她控制的定在了原地。
而那些在明筝脑海中走马观花般闪过的画面不是其他,正是这具身体原本主人的记忆。
之于明筝,的确是熟悉又陌生。
陌生的是记忆中的人和事她都不认识,也不曾经历。
熟悉是因为记忆中原主的模样,刚好是她穿越过来时的样子。
“姐姐,小衍终于找到你了!”
小乞丐紧紧的抱住明筝,一张脏兮兮的小脸蹭进她的怀里,瘦骨嶙峋的小身躯带着失而复得后喜极而泣的阵阵颤抖。
明筝低下头看着怀中那颗脏兮兮的脑袋,习武后愈加敏锐的五感,清楚无比的听见了他的哽咽抽泣声。
想到刚才看见这个小乞丐的瞬间,自己脑海中如开闸的洪水般突然翻腾着汹涌而出的那些记忆……
明筝的心情,一时之间有些复杂难辨。
她从原主的记忆里得知,原主和此时眷恋的蹭在她怀里的这个小乞丐,本该一个贵为金枝玉叶,一个尊为真龙之子。
可是在原主五岁的时候,他们的母后……也就是皇后突然去世了。
也是在那时,厄运突至,为两人一人身死魂消,一人颠沛流离半生的未来,埋下了伏笔。
因为还未等皇后出殡,他们的敌人就按捺不住了,在一片混乱中,浑水摸鱼的将两兄妹弄出了皇宫。
将两兄妹带出宫的人,当然不会是因为突然良心发现把他们放了,而是准备听从上面的命令灭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