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起来,身旁已没有人。
只留了张便签和早饭。
[家里有点事,上午时间可能抽不出来,我们下午联系~^_^]
我慢吞吞地吃完了这一碗小馄饨。
然后迅速换衣服出门。
握着口袋藏着的匕首,我深沉低声道:“为了钱、不,为了朋友和美好的未来,冲!”
于是街上的人便看到这么一个怪人:在大热天穿着厚厚的羽绒服,戴着墨镜口罩仿佛哪个大明星低调出门,哦不,比起明星或许更像狗仔,总之不像个好人。
我并没有注意到周围人看傻子的眼神,因为我已经快要热化了。
显然,我做了一个不明智的决定。
杀手的确需要伪装,但杀手也不用伪装,至少在此时此刻,杀手最好的伪装就是做个普通人,穿件正常季节该穿的衣服。
我实在受不了这种酷热,又忘记带换的衣服。
只能躲到一颗大树下乘乘凉。
将外套脱下,总算是好了些。
但内里穿的是高领毛衣。
我:“……”
我一定脑子有坑才会穿成这样出来!
“安可可?你在这做什么?”
这熟悉的声音,我转头看去,果然是她,发小。
“你穿的这是什么玩意?”发小皱了皱眉。
我热泪盈眶:“发——”
啪。
喜获发小铁掌。
发小的表情黑得像是马上就要拿刀出来继续嚯嚯。
“我名字你念出来烫嘴是吗?”
我毫不在意,一把抱住她的腰,将汗水全擦她衣服上。
发小的脸更黑了。
我深知她的底线,擦完就溜。
一只手捏住了我的毛衣后领子。
“你想跑哪去?安、可、可。”
我装傻:“啊?你还有啥事吗?我要回家了。”
“呵呵。”发小冷笑。
“噗。”有人笑出声。
不是吧?还有第三者!
我僵硬着循声望去,只见发小身后站着一个金毛帅哥,手掩着唇,却遮不住脸上的笑意。
怪不得发小今天怪怪的,比往常稳重了那么丢丢。
原来是带了人来!
“他是谁?你背着我找了其他男人!”思绪百转,我先说的还是这个。
发小无语:“他是我委托人,之前跟你说过的,这么快就忘了?”
我委屈:“你没说是这样一个帅哥啊,只说接到个奇怪的委托。”
“不介绍一下吗?”金发蓝眼的青年上前。
近距离观看帅哥就是不一样,越看越帅。
“她叫安可,是我发小,这位是安礼。”
“我们同姓欸,安可小姐,你好呀。”金毛笑起来好好看。
“你好你好,真是巧啊。”我努力维持正经表情。
“话说,安可小姐,你不热么?”安礼委婉道。
“所以说,你穿这身出门干什么?”发小发来质问。
我表情严肃:“为了做一件大事。”
发小似乎想到了,她预感到我要说什么了,想阻止却来不及。
“我要[哔嘟哔——]逼男!”
同一时刻,不知哪的声音响起,恰好盖住我说的重要部分。
“逼…男?”安礼神情疑惑。
“逼男为娼。”发小补救,但我并不需要。
“……”
你在说什么啊?!
我的单纯善良无辜好人形象!
发小给了我一个眼神:你还有什么形象可言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