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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记·雪夜书(平安夜特别篇)

Cp和Cb文(成分复杂,主说记)

雪夜书

平安夜。雪是傍晚时分下起来的,起初只是霰,沙沙地敲着玻璃窗,像谁用细盐粒撒着玩。后来便成了真正的雪,片片地、绒绒地,不疾不徐地从铅灰色的天上飘下来,把整个世界都裹进一层柔软的棉絮里。街道两旁的洋槐树上积了薄薄一层白,树枝不堪重负似的微微颤动,偶尔抖落一团雪沫,在昏黄的路灯光里化作金粉,旋即又消失在更深的黑暗里。

我坐在书房里,面前的壁炉烧得正旺。火光在四壁的书架上跳跃,把那些精装书脊上的烫金字映得忽明忽暗。这间屋子我已经住了二十年,从意气风发的而立到如今的知天命,书架上的书越堆越满,房间却似乎越来越空。今晚尤其如此——平安夜的钟声从远处教堂隐隐传来,街坊邻居家的窗口透出温暖的黄光,隐约还能听见孩童的笑声和唱诗班的歌声。而我这间书房,除了木柴在壁炉里偶尔发出的噼啪声,便只剩下钟摆单调的、不知疲倦的滴答。

我起身踱到窗前,呵出的热气在玻璃上凝成一小片白雾。用手指抹开,外面的世界便清晰起来。对街那户人家正在装饰圣诞树,一个金发的小女孩踮着脚往树梢挂星星,她的父亲在一旁扶着她的腰。这情景让我恍惚了一下,许多年前,似乎也有过这样的夜晚,这样的雪,和这样金发的…

我摇摇头,转身回到书桌前。桌上散乱地摊着些稿纸,都是我这些日子在整理的小说手稿。出版商的信就压在镇纸下,措辞客气而疏离,说“大作颇有可观之处,然时下读者多喜新奇故事,先生这般沉郁风格恐难畅销”。我苦笑着将信扔进纸篓,却碰倒了桌角的一个小木盒。

那是个老旧的桃花心木盒子,不过巴掌大小,边角已经磨得圆润,黄铜搭扣上也生了绿锈。我愣怔了一下,俯身拾起。盒子很轻,摇晃时里面发出细碎的声响。我竟一时想不起里面装的是什么了——人到了这个年纪,记忆就像一屋子未整理的书,要找什么时总也找不到,不经意时却又突然跳出来。

我摩挲着盒子表面细腻的木纹,终于想起这是十年前从一个旧货摊上淘来的。当时摊主说这是从一户没落人家的阁楼里收来的,里面的东西他不曾动过。我买下后也从未打开,随手放在书架上,久而久之便忘了它的存在。

搭扣“咔哒”一声弹开。里面没有金银珠宝,只有几样零碎:一朵干枯的、褪成灰蓝色的花,花瓣薄如蝉翼,一碰就会碎似的;一枚琥珀袖扣,在火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;还有一本小小的、羊皮封面的笔记本,不过手掌大小,用一根褪色的蓝色丝带系着。

我拿起那朵花,小心地托在掌心。这是勿忘我。年轻时在植物图鉴上见过,学名颇有些诗意,叫什么“Myosotis”,希腊文里是“鼠耳”的意思,因叶子形状而得名。但在花语里,它代表永恒的记忆,和不要忘记我。

记忆的闸门就在这时被冲开了。不是缓缓流淌,而是决堤的洪水,一瞬间将我淹没。

那也是这样一个平安夜,只是雪下得更大些。那时的我还在报馆做事,兼着给几家杂志写些专栏文章,住在租界边缘一栋老式公寓的二楼。房间不大,朝北的窗子总透着风,冬天尤其难熬。为着省炭火,我常常在附近的咖啡馆写作,一坐就是整个下午。

第一次见到她,便是在那家叫做“白桦林”的咖啡馆。店很小,只七八张桌子,老板是个俄国流亡贵族,蓄着浓密的络腮胡,会说些生硬的中文。店里最里角靠窗的位置是我的固定座位,因为那里有盏绿色的台灯,灯光柔和,正适合写字。

那天我正为一个专栏结尾苦思,钢笔尖在稿纸上点了又点,却写不出一个字。窗外的雪下得紧了,行人匆匆走过,街灯一盏盏亮起来。我摘下眼镜揉着眉心,忽然听见门上的铜铃清脆一响。

她走进来,带着一身寒气。先是解下墨绿色的羊毛围巾,露出一头灿烂的金发,在灯光下像是融化的蜂蜜。然后是同样墨绿色的呢子大衣,里面是米白色的高领毛衣。她在门口跺了跺靴子上的雪,抬头时,我们的目光恰好相遇。

该怎么形容那双眼睛呢?许多年后我读到一句法文诗:“L’ambre, cette larme des arbres anciens”(琥珀,古树的泪)。是了,琥珀,而且是那种最上等的、里面封存着亿万年前光线的琥珀。温暖,透明,又深邃得仿佛能看进时光深处。她的睫毛很长,沾着未化的雪花,眨眼时雪花便融成了细小的水珠。

她在我斜对面的桌子坐下,从手提袋里取出一本书。是普鲁斯特的《追忆似水年华》,法文原版,深蓝色的封面已经磨损。她读得很专注,偶尔端起白瓷杯抿一口咖啡,在杯沿留下浅浅的唇印。有次她似乎被书里的什么触动,微微蹙起眉,右手无意识地捻着一缕垂在肩上的金发。

我不由得看呆了,直到她突然抬起头,琥珀色的眸子直直看向我。我慌忙移开视线,假装在稿纸上写字,却把墨水弄洒了一小滩。

“需要手帕吗?”她的声音从斜前方传来,温和,略带一点沙哑,像是秋日午后晒过的棉布。

我抬头,她已经走了过来,递过一方素白的手帕,一角绣着小小的蓝色花朵——正是勿忘我。

“谢谢。”我接过手帕擦拭,墨迹却晕开得更厉害了。她轻轻笑了一声,不是嘲弄,而是那种看见小孩子笨拙举动时的、善意的笑。

“您是作家?”她看了眼我桌上摊开的稿纸。

“勉强算是,给报纸杂志写些东西糊口。”我有些窘迫,那些未完成的句子此刻显得格外幼稚。

“奥尔菲斯。”我伸出手。

“爱丽丝。”她的手很凉,但柔软。我们握了握手,她便回到自己的座位,继续读她的书。但那方手帕留在了我这里,洗过后我一直带在身边,想着哪天还她。

第二次见面是在三天后的旧书市。我在一个摊子前翻检一堆过期的文学杂志,忽然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和摊主讨价还价。是她,正试图用有限的预算买下一套《莎士比亚全集》。摊主是个精瘦的老头,摇着头说这个价钱连一本都买不到。

“等等。”我不知哪来的勇气走上前,对摊主说:“这套书我要了。”在爱丽丝惊讶的目光中付了钱,然后把厚厚的一摞书递给她。

“这不行…”

“就当是手帕的回礼。”我说,“而且,我也正想重读莎士比亚。”

我们抱着书,在冬日稀薄的阳光里并肩走着。那天她穿了件驼色的大衣,金发在阳光下几乎透明。我们聊文学,聊狄更斯冗长的开场白,聊简·奥斯汀精巧的讽刺,聊托尔斯泰笔下广阔的俄罗斯原野。她的见解独特,不是那种学究式的分析,而是真正沉浸在故事里的人才会有的感受。

“您最喜欢哪一部?”走到街角时我问。

她想了想:“《李尔王》。不是因为它最伟大,而是因为它最真实。人在权力、爱、疯狂之间的挣扎,到最后赤条条面对命运时,才明白自己一生追寻的究竟是什么。”

她说这话时,目光望向远处灰蒙蒙的天空,侧脸的线条在冬日的天光里显得格外清晰。那一刻我忽然觉得,这个看似温婉的女子,内心有着不为人知的深邃。

自那以后,我们在咖啡馆“偶遇”的次数多了起来。有时是下午三点,她总点一杯黑咖啡,不加糖不加奶;有时是傍晚,她会要一小块核桃蛋糕,用叉子细细地分成均匀的小块。我们渐渐从文学聊到各自的生活。我知道了她在一家私人图书馆做编目员,父母早逝,跟着姑母长大。姑母是严厉的老派淑女,一心想把她嫁入体面人家,但她宁愿与书为伴。

“书不会背叛你。”有次她说,用勺子在咖啡杯里慢慢搅动,“它们就静静地在那儿,你任何时候打开,它们都毫无保留地接纳你。”

“人也未必都会背叛。”我脱口而出,说完就后悔了。

她抬眼看了看我,琥珀色的眸子里有什么闪了一下,然后微微笑了:“也许吧。”

春天来临时,我们已经成了朋友。上海的春天是湿漉漉的,梧桐树抽出嫩绿的新芽,街角总有卖白玉兰的老妇人。我们开始一起散步,从法租界走到外滩,看黄浦江上往来的船只,江风把她额前的碎发吹起,她不得不用手拢着。

“我小时候在天津住过。”有次她说,靠在江边的栏杆上,“那里也有河,海河。冬天结冰时,孩子们在上面溜冰。我总不敢,怕冰裂了掉下去。姑母说这是懦弱,但我觉得,对未知的恐惧是人的本能。”

“不是懦弱,是谨慎。”我说。

她转过头看我,眼睛里映着江面的波光:“你总是这么善解人意,奥尔菲斯。”

我的名字从她口中说出,带着一种特别的韵律。在希腊神话里,奥尔菲斯是琴师,用音乐打动冥王,换回死去的妻子欧律狄刻,却在最后关头因忍不住回头,永远失去了她。父亲给我取这个名字时,大概没想到这典故里的悲剧意味。

“你的名字也有典故吧?”我问。

“爱丽丝,在希腊语里是‘真理’的意思,在古德语里是‘高贵’。”她自嘲地笑笑,“但我既不掌握真理,也不高贵。只是个普通的图书馆员,在灰尘和旧纸堆里讨生活。”

“我不觉得你普通。”话一出口,我就知道说得太直白了。

她没接话,只是静静看着江面。一艘货轮鸣着汽笛缓缓驶过,惊起一群江鸥。白色的翅膀在灰蓝色的天空下展开,又合拢,像谁撒了一把纸屑。

夏天,我们去了苏州。是临时起意,周六早上我打电话给她,说天气太好,闷在城里可惜。她沉默了几秒,然后说:“好,等我半小时。”

火车慢吞吞地在江南的田野间穿行,窗外是大片大片的绿色,稻田,荷塘,偶尔掠过白墙黛瓦的村落。她靠窗坐着,戴了一顶宽檐草帽,帽檐的阴影落在她脸上。她读着一本关于苏州园林的书,偶尔抬头看看窗外,告诉我哪座桥是宋代的,哪座塔是明代的。

“你怎么知道这么多?”

“图书馆员的职业病。”她眨眨眼,“看到什么都要查个清楚。”

我们在拙政园走了一下午。那是梅雨季刚过的日子,空气里弥漫着潮湿的泥土和植物的气味。荷花池里的花开得正好,粉色的,白色的,在墨绿色的荷叶间亭亭玉立。我们沿着蜿蜒的回廊慢慢走,看镂空花窗外的竹子,看假山石上的青苔,看池中自己的倒影被游鱼搅碎。

“中国人造园,讲究移步换景。”她在一个月洞门前停下,“你看,从这个角度看,那丛芭蕉正好衬着白墙,像一幅画。但再走两步,”她侧身让开,“从这个角度,芭蕉只露出一角,主角变成了那片湖石。”

我顺着她的指引看去,果然如此。同样的景物,因角度不同,呈现完全不同的意境。

“人生大概也如此。”她轻声说,“取决于你站在哪个位置,看到的是全然不同的风景。”

我们在园子里的茶室歇脚,要了一壶碧螺春。茶香袅袅升起,在潮湿的空气里久久不散。她摘下帽子,金发有些被汗浸湿了,贴在额角和颈边。我从未如此近距离地、长时间地看她。她的鼻梁很挺,嘴唇薄而线条分明,下巴有一个小小的、倔强的弧度。最特别的是眼睛,琥珀色的虹膜在阳光下能看见细小的金色斑点,像是阳光透过树叶洒下的光斑。

“为什么这样看我?”她忽然问,却没有躲闪。

“我在想,”我斟酌着词句,“有些人就像这苏州园林,看似简单,实则层层叠叠,每进一重都有新的景致。”

她笑了,那笑容不同于以往那种克制的、浅浅的笑,而是真正的开怀,眼睛弯成月牙,露出一点点洁白的牙齿。“这是我听过最特别的恭维。”

“不是恭维,是实话。”

茶凉了,我们续上热水。窗外忽然下起太阳雨,雨丝在阳光下闪闪发光,打在荷叶上发出清脆的声响。园子里的游人都躲到廊下,只有我们坐在敞开的窗边,任由偶尔飘进来的雨丝落在手臂上,凉丝丝的。

“我可能要离开上海了。”她忽然说,眼睛看着杯中沉浮的茶叶。

我一怔:“去哪里?”

“北平。那里有个大学图书馆的职位,待遇好些,也能接触到更多善本。”

“什么时候走?”

“下个月。”她抬起眼,“我本来上周就想告诉你,但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。”

雨渐渐大了,敲在瓦片上噼啪作响。茶室里的其他客人都走了,只剩下我们和打瞌睡的伙计。远处传来隐隐的雷声,像是天边有人在挪动沉重的家具。

“要去多久?”我问,声音比自己预想的要平静。

“不知道。也许一年,也许更久。”她转动着茶杯,“姑母说这是个好机会,女人该有自己的事业。而且…”

“而且什么?”

“而且上海对我来说,有些记忆太沉重了。”她停顿了一下,“我在这里爱过一个人,很多年前。后来他去了法国,说会回来,但再也没回来。起初还有信,后来连信也没有了。姑母说他是遇到了更好的人,忘了这里的一切。”

我不知该说什么,只觉胸口闷得难受。

“很俗套的故事,是不是?”她自嘲地笑笑,“每个城市都有成千上万个这样的故事。一个人等另一个人,等到最后,等的已经不是那个人,而是那个还在等待的自己。”

“你还爱他吗?”

她沉默了很久,久到我以为她不会回答了。雨渐渐小了,阳光从云缝里透出来,在湿漉漉的石板路上投下斑驳的光影。

“我不知道。”她最终说,“也许爱的不是现在的他,而是记忆里的那个影子。但影子是抓不住的,就像这水里的倒影,一碰就碎了。”

从苏州回上海的路上,我们很少说话。她靠着车窗假装睡觉,但我知道她没睡着,因为她的睫毛一直在颤动。我想说些什么,挽留的话,或者至少是祝福的话,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。我只是个朋友,有什么立场挽留?又有什么资格过问她的人生选择?

火车进站时天已全黑,站台上灯火通明,人声嘈杂。我们随着人流往外走,在出口处停下。

“谢谢你这段时间的陪伴,奥尔菲斯。”她说,伸出手。

我握住她的手,比平时更凉。“能认识你,是我的荣幸。”

“我们还会见面的,对吗?”

“当然。”我说,虽然心里知道,人生中的许多“当然”最后都成了“未必”。

她笑了笑,抽回手,转身汇入人群。金色的头发在人流中闪了一下,然后就看不见了。我站在原地,看着来来往往的陌生人,忽然觉得这个我生活了多年的城市,变得无比陌生。

壁炉里的火弱了下去,我添了几块木柴,火星噼啪地溅起。窗外的雪还在下,已积了厚厚一层,把一切声响都吸走了,世界安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。

我重新打开桃花心木盒子,取出那枚琥珀袖扣。对着火光细看,能看见里面封着一只小小的飞虫,翅膀舒展,像是随时会苏醒过来飞翔。这是她离开上海前送给我的,说是父亲留下的遗物。

“不是什么值钱东西,”当时她说,把用蓝丝绒小袋装着的袖扣放在我手心,“但跟了我很多年。你留着,看见它就像看见…一个老朋友。”

我那时也回赠了礼物,是一支派克金笔,笔帽上刻着她的名字缩写。“希望你用它写出精彩的故事。”我说。

“我会的。”她接过笔,握在手里很久,才小心地放进手提袋。

她走后,我们通了几封信。她的信写在印有北平图书馆抬头的信笺上,字迹工整,用词谨慎。她说北平的秋天很美,天空是高远的湛蓝,银杏树叶金黄金黄的,落在地上像是铺了一层阳光。她说图书馆的工作很充实,每天都能接触到珍贵的古籍,有些甚至是宋元刻本。她说偶尔会想念上海,想念“白桦林”的咖啡,想念外滩的风。

我的回信则絮絮叨叨,说报馆的琐事,说新写的文章,说咖啡馆换了老板,咖啡不如从前香醇。我不敢问她的感情生活,不敢问是否有人走进她的生命,填补那个离去的法国人留下的空白——或者说,我留下的空白。

是的,我从未告诉过她,那个夏天在苏州,在拙政园的茶室里,当她说起曾经的恋人时,我有多想告诉她:留下来,给我一个机会,让我证明不是所有人都会离开。但我没说,因为怯懦,因为不确定,因为怕被拒绝后连朋友都做不成。

最后一封信是在她离开一年后收到的。信很短,只说她要离开北平了,去一个更远的地方,暂时不会通信。信末写着:“勿忘我。”

我捧着那封信,在书房里坐了一整夜。天亮时,我把它和其他信件一起锁进抽屉,钥匙扔进了黄浦江。有些东西,记得不如忘记,但偏偏越是想忘记,越是记得清楚。

那之后又是很多年。我在文坛有了一点名气,出了几本书,搬到了现在这间大些的公寓。依然独身,不是因为痴情地等待谁,只是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,也找不到想与之分享生活的人。有时在社交场合遇见合眼缘的女子,也会试着交往,但总是不了了之。朋友说我是完美主义者,我说不是,我只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——或者更准确地说,知道自己不想要什么。

十年前的那个下午,我在一个旧货市场闲逛。摊主是个满面风霜的老太太,说她丈夫去世了,她在整理遗物时发现这些不属于他们的东西,大概是前房客留下的。我本已走过,眼角瞥见那个桃花心木盒子,鬼使神差地停下脚步。

“这个多少钱?”

“您看着给吧,都是些不值钱的旧物。”

我付了钱,把盒子带回家,随手放在书架上,一放就是十年。十年,足够一个婴儿长成少年,足够一座城市改天换地,足够一个人从壮年走向衰老。

而此刻,我坐在这里,面对这个盒子,面对这些本应深埋的记忆。

我解开笔记本上的蓝色丝带。羊皮封面已经发脆,内页泛黄,但字迹依然清晰。是她的字,娟秀中带着力道,用的是蓝黑墨水,有些字已经晕开,像是被水打湿过。

我翻开第一页,上面写着日期,是她离开上海的前一个月。

十月三日

今天在图书馆整理一批新到的法文书,居然发现了普鲁斯特的《追忆似水年华》初版。小心翼翼地翻开,书页已经发黄,但保存完好。忽然想起在“白桦林”第一次遇见他的情景。他当时很窘迫,墨水洒了一桌子。我递过手帕,他接过时手指在微微发抖。

现在想来,也许那就是心动的开始。只是我太迟钝,或者太害怕,不敢承认。

十月十日

姑母又提起相亲的事,对方是银行家的儿子,刚从英国留学归来。我说目前不想考虑婚姻,她很不高兴,说我已经不年轻了,该为将来打算。

将来?什么是将来?和一个不相爱的人共度余生,生儿育女,在社交场合扮演恩爱夫妻,这就是将来吗?

我宁愿在图书馆与书为伴,至少书不会背叛。

十月十五

和奥尔菲斯去了苏州。拙政园的荷花美得不像真的。我们在茶室躲雨,我几乎要告诉他那个法国人的事——不,不完全是真相。真相是,那个法国人确实存在,但我们之间更多是少女时代的憧憬,而非真正的爱情。我说我还爱他,是因为我需要一个借口,一个不让自己再次陷入爱情的借口。

因为我害怕。害怕付出真心后再次被辜负。害怕他像其他人一样,看见真实的我后会转身离去。

在火车上,我假装睡觉,其实一直在流泪。幸好靠窗,他不会看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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